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0-13
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在西安欧亚学院考点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入场须知
开考前30分钟,应试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建议入场前再次检查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免耽误考试。
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还可携带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坐标纸等工具和和文具,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回收,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因场地限制,考场无法提供专业绘图桌,参加作图题科目考生须自行携带2号绘图板(450mm×600mm)及相关绘图工具。
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交通食宿
(一)请各位考生提前关注考试信息,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实地察看考点考场,熟悉考点示意图、周边环境、乘车路线及指示标识,充分考虑考点周边交通通行情况和停车场地容量,考试当天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避免参加考试时走错考点、进错考场,避免延误考试。
(二)请广大考生和送考人员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和配合交警的疏导、指挥。为保障考点交通安全顺畅,车辆和陪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以免造成交通拥堵。请广大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考试有关要求
(一)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二)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阅卷时误读。
(三)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均应携带2B铅笔。
3.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及每页指定的栏目内,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并在封面规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填涂准考证号。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按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试卷封面的作答区域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主要线条不得徒手绘制。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按题号在试卷封面指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任何信息的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未按规定在指定区域作答或填涂准考证号的;
(3)试卷缺页的;
(4)《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试卷封面指定区域未填涂作答选项信息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经认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四)请勿违纪违规。考场均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像。考试期间,人社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卷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笔试后,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请各位考生珍惜机会、诚信参考、远离作弊,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对违犯者,将视情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遵守考试规定或个人疏忽失误不能顺利参加笔试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
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
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0月8日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